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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1-12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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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做好公司建(構)筑物結構安全管理,指導各部門在日常生產經營中合理使用廊道、堆場等建(構)筑物,維護好建(構)筑物結構安全,確保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安全可靠,2021年12月1日,根據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培訓計劃,工程處處長孫雷組織開展了建(構)筑物結構安全管理知識培訓,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員、生產部門班組長代表參加了本次培訓。
培訓主要就我公司結構安全體系建設及管理職責、建(構)筑物結構基本使用要求、特殊建(構)筑物結構安全要求、責任追究及考核、結構安全應急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講解,并就我公司目前結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相關部門進行了交流。
培訓指出建(構)筑物的主體結構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,在使用期間必須按設計及規范要求合理使用和正常維護,包括必要的觀測、防護及維修。要求各部門要對照公司
《建(構)筑物結構安全使用及管理規程》要求,認真落實好日常檢查,并對結構安全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匯報處理,確保公司結構安全。(刁玉梅)